防排烟是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火灾发生时可燃物在燃烧初期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第九条规定:“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应具备以下控制和显示功能:启动相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对于排烟阀的电气控制模式,消防规范中没有具体规定,设计图纸通常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控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受报警主机电路模块数量限制或施工单位从节约投资的角度考虑,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优化设计,排烟阀可采用“一对多”的方式进行控制。
1、3C排烟阀动作电流值
市场上大多数排烟阀的动作额定电压一般为24VDC,额定电流为0.7A(极少数·九游会·产品为0.5A)。如果设计人员根据额定电流为0.7A进行设计,并利用火灾报警主机本身提供的电流来控制排烟阀的动作,则往往无法打开。原因是电流强度不够。这种现象是由于排烟阀阀体动作机构本身造成的,如阀杆旋转不灵活、阀杆生锈、接触不良等。实际动作电流往往高于额定值,大多数排烟阀的动作电流约为1A。这种情况对电气设计和安装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排烟阀动作的电源容量应根据实际电流大小进行控制。
2、3C排烟阀电气控制方式
根据消防规范,排烟阀应能够打开并接收反馈信号。在智能火灾报警系统中,设计师一般使用
控制“一对一”模式,如图1所示。即控制模块。(CM)接收报警主机信号控制排烟阀开启,信号模块(SM)该方法广泛应用于接收排烟阀动作信号并返回主机。由于火灾报警主机各回路容量有限,一般要求各回路模块数量不得超过总回路容量的一定比例。如果遇到控制设备较多的建筑,模块数量可能超过规定。此时,要么增加报警回路和接线,要么采取其他方法解决,否则整个系统将不工作。
例如,深圳某建筑共有防排烟阀430个,控制模块和信号模块860个,其他模块235个(包括警铃、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应急广播、风机、水泵等控制设备),共1095个。报警系统模块容量960,实际容量少135个。按原设计图纸施工后,报警系统将无法正常运行。在工期紧张(进口设备订货周期为两个月),施工单位不同意增加投资的情况下,根据项目特点,经详细分析,确定每层同一防火分区的排烟阀采用“一对多”控制。